互联网贷款时代落幕
贷前、贷中、贷后的自主可控。 虽然《通知》只是针对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板块,但是对整个银行生态的影响十分深远。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进行深度解读:一、深度解析《通知》的五大条款;二、对后互联网贷款时代,未来银行业务结构化调整的预判;三、对中小银行转型的建议。 《通知》五大条款解析
在 2020 年银保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银保监会已经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贷款的全流程“营销、调查、授信、签约、放款、支付、跟踪、收回”中,全面建设自主的风控模型,包含身份认证模型、授信和风险定价模型、受托支付风控手段、风险监测预警模型、贷款用途监控、贷款清收模型等。 这条放到第一条,实际上再次强调了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的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风控关键环节必须自主完成,这给中小银行的挑战不是一般的大。现在一些互联网贷款场景下,贷前营销画像和反欺诈、贷后催收工作大多数都是合作机构完成的,因为合作机构数据更加丰富,中小银行不掌握这些数据,合作机构为了保持对场景的控制力度,也绝不会将这些数据提供给中小银行。 2021 年,中小银行将加紧自主风控的建设步伐,对于金融科技行业是利好。
现在一些互联网贷款的资产方发起做联合贷款,就出象征性比例如1% 的资金,这实际上让商业银行机构承担较大的风险。虽然一些资产方平台声称会使用自有的融资担保公司给银行方兜底,实际上融资担保公司资金都非常小,在总担保贷款额度并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金 10 倍的前提下,他们基本兜不了底。 所以,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30%,实际上将合作机构和商业银行绑到一条船上了。平台合作方敢出钱,才会真正和银行机构一起承担风险。 另外,由于缺乏存款等融资渠道,互联网贷款资产方的资金其实并不充足。30% 的出资比例,就从互联网贷款资产方的出资要求上极大地限制了单个合作机构的互联网贷款规模。如果原来合作方出资比例是1%,那么合作机构 1 亿的资本金,在《通知》实行之前可以做到上百亿的互联网贷款规模,现在只能做到几亿的规模。这个下降的规模特别大。 出资比例调整到 30%,也可能让近几年如火如荼的联合贷款行业就此死掉了,平台 0 出资的助贷业务有可能迎来发展。一些场景金融平台也可能转为纯助贷业务模式了。但是也不排除未来会有针对助贷业务的监管规定出台。所以,银行还是要做长期、自立更生的战略打算。
这对于大银行来说问题不大,因为大银行在合作机构的互联网贷款占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并不高。但是很多城商行、农商行却不同,他们做了互联网贷款之后,发现贷款上量特别快,尝到甜头,就很容易对某家合作机构形成依赖性,有的银行甚至百分之百新增互联网贷款全部来自于一二家互联网巨头。这条规定会减少中小银行对互联网流量巨头的依赖。另外,这对于一些对外提供联合贷款的互联网银行也会有影响,将会限制互联网银行资产在中小银行资产中的比重。
这条实际上将倒逼商业银行发展自己的互联网贷款产品和本土渠道流量。要建立自己的贷款品牌,发展自己的线上贷款生态,打造自主的线上贷款业务系统和风控平台,难度非常大,一些地方型银行,只有少数出类拔萃的代表打造了品牌鲜明、有稳定自生流量的自主线上贷款。
和合作机构做互联网贷款也没有错,可以快速学习合作机构的营销、产品模型建设、用户体验、风控等先进经验,但是有一些银行机构也没学到经验。这是因为,一方面,一些合作机构对产品控制较严,银行机构只能作为资金提供方的角色参与互联网贷款业 (编辑:泉州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