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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新政支持跨境电商 目标2020年100亿元

发布时间:2017-01-24 06:38:42 所属栏目:要闻 来源:亿邦动力网
导读:副标题#e# 【亿邦动力网讯】1月20日消息,亿邦动力网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定下2020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0亿元的目标。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该《方案》多次明确洋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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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邦动力网讯】1月20日消息,亿邦动力网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定下2020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0亿元的目标。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该《方案》多次明确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在海南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的重要地位。其提出海南省需以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为载体设立“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底,海南省将全面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相关配套设施,推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

与此同时,《方案》也指出海南省也将发挥海南国际旅游岛和经济特区的制度创新优势,探索以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新模式,并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构建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

出口方面,《方案》表明将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申报、、核放、纳税等通关作业流程。探索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实行简化分类,推进清单申报通关模式,支持B2B、B2C等多种出口业务模式落地。

当然,相对于目前已有的跨境试点城市(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平潭)而言,海南省的跨境电商规模仍有一定发展距离。据亿邦动力网了解到,杭州在去年1到11月,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就高达63.56亿美元(相对于436.5809亿人民币),比海南2020年的目标值高好几倍。

以下为政策原文:

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有效推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精神,借鉴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借鉴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成功经验,依托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优化政策举措为重点,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促外贸转型升级新路径,形成贸易便利、监管高效、法制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将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建设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力争重点突破。发挥海南国际旅游岛和经济特区的制度创新优势,探索以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新模式,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构建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为重点,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2.坚持协同发展,完善支撑体系。加强多部门的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推动政府与市场、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的有机融合。加快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形成以点带面、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3.坚持循序渐进,推动持续发展。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在发展中破解难题,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交易平台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功能齐全、园区企业集聚和产业链完整的示范区,带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平台。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监管平台。在建设我省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基础上,同步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及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监管平台与“单一窗口”系统有效对接,保障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国税、工商、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之间数据互通和共享。(牵头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省商务厅,配合单位: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邮政管理局)

(二)建立线上“双区”交易平台。

2.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双区”线上交易平台。招大引强,支持企业在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交易平台,与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海口市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线下园区相关功能建设。

3.以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为载体设立“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通过聚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完善监管场所和查验设施,有效对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联动发展。(责任单位:海口市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

4.创新海关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申报、核放、纳税等通关作业流程。探索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实行简化分类,推进清单申报通关模式,支持B2B、B2C等多种出口业务模式落地。进口按照“事前备案、集中申报、分批出区、汇总征税”实施监管。(责任单位:海口海关)

5.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和监管模式,完善技术标准和信息化建设,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检验检疫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监管服务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产品备案管理,对出口跨境电子商品实行集中申报、集中办理放行手续,对进口跨境电子商品实行集中申报、核查放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风险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单位: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负面清单系统等“一库三系统”;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实时与海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的目标。(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海防与口岸办,配合单位:省工商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编辑:泉州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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